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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致师生家长倡议书

作者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11    浏览次数:918  

森林防火致师生家长倡议书

广大师生、家长们:

 “草木蔓发,春山可望。”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,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,做好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特此向广大师生、家长们发出倡议如下:

一、积极争当森林防火宣传员

广大广大师生、家长要从自身做起,在各级团、队组织的指导下,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志愿服务活动,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、重点林区、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和巡护,通过张贴宣传标语、出黑板报、发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向家人、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,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努力形成人人参与、人人支持、群策群力、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,使防火、护林、护绿观念深入人心。

二、积极争当森林防火践行员

广大广大师生、家长应坚决杜绝焚烧秸秆、燃放烟花爆竹、上坟烧纸、吸烟、野炊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,自觉遵守护林防火规定,不携带火种进林区,不在林区烧荒、烧秸秆、野炊、吸烟等。在清明节祭祀活动中,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、烧纸钱的陋习,自觉采用鲜花、植树等低碳、环保、文明方式缅怀故旧,寄托哀思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。

三、积极争当森林防火监督员

广大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要相互监督、相互提醒,自觉遵守林区防火规定,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。对违反护林防火有关规定的,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要及时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,报警电话12119,严禁独自一人或者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,严防人身安全事故,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,将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。

 

快来了解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

放火罪和失火罪

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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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切勿携带火种进山

切勿炼山、烧荒

烧田埂草、堆烧……

谨记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↓↓↓

 


如遇森林火灾

我们该怎么办呢?

戳图速学↓↓

 


来源 | 应急管理部、今日蒙自